2021年4月29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在官方公報上發布2021年第193號決議,對原產于美國、英國、德國和中國的采血管(葡萄牙語:tubos de plásticopara coleta de sangue a vácuo)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決定如下:
1. 對原產于德國的采血管不再繼續征收反傾銷稅。
2. 對原產于美國、英國和中國的采血管繼續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中國生產商/出口商廣州陽普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uangzhou Improve Medical Instruments Co.,Ltd.)為49.5%,威海鴻宇醫療器械有限公司(Weihai Hongyu Medical Devices Co.,Ltd.)為97.8%,浙江拱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 Gongdong Medical Plastic Factory)為80.7%,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110.5%;美國生產商/出口商Becton, Dickinson and Company為45.3%,美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86.5%;英國生產商/出口商Becton, Dickinson and Company為71.5%,英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146.7%。
3. 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于2021年1月15日通過的第147號決議依然有效,即暫停對原產于美國、英國、德國和中國的采血管征收反傾銷稅的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終止。
4. 以下產品不在征稅范圍:玻璃管、無真空管、帶有注射器和針頭的采血管、用于收集血液中RNA的試管、毛細血管采血管(用于微量采血管)、含有氟化鈉的試管、含有檸檬酸鈉和檸檬酸的試管(用于收集高半胱氨酸)。
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3822.00.90、3926.90.40及9018.39.99。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