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新聞網英文新聞》報道,越南衛生部近日發布新修訂的涉及醫療器械和設備管理的第169號法令(No.169/2018/ND-CP)。此舉將為國內外的醫療器械企業帶來有利的經營環境,因此受到醫療器械生產者和經銷商的廣泛關注和歡迎。
169號令將為處在開發階段的醫療器械提供一個法律框架,以便與國際接軌并滿足國際規范。此法令帶來了幾個變化,包括醫療設備概念的修訂和補充,含有麻醉劑和前體物質成分的醫療器械的規定,醫療設備的分類,以及公告劑量等信息調整案例的補充和快速獲得流通注冊號的案例等。
169號令還減少了原36號令中醫療器械企業開業登記的有關條件。歐盟商會醫療器械和診斷設備委員會的成員們曾經多次提議修改原36號令以促進該行業的發展。根據越南社會保險的統計,超過3420個醫療設備通過不同的形式安置在全國59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