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歐洲議會通過了一項禁止強迫勞動產品的法規草案。該法規旨在消除歐盟市場上所有強迫勞動生產的產品,無論這些產品是在歐盟內部生產還是進口的。此外,該法規也禁止將這些產品從歐盟市場出口。
一、監管手段
1.建立“反對強迫勞動產品工會網絡”:歐盟及其成員國將加強成員國監管機構和歐盟委員會之間的協調合作,以提高執法效率和一致性。
2.建立強迫勞動風險領域或產品數據庫:提供地理區域或產品類別的強迫勞動風險信息,幫助識別風險。
3.設立單一信息提交點:允許任何個人或組織舉報涉嫌強迫勞動產品,并將舉報分配給相關監管機構評估。
4.風險評估和調查: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監管機構將評估強迫勞動風險,并啟動調查。
5.決策和處罰:調查結果由牽頭監管機構做出決定,禁止違規產品進入市場或出口,并對違規經濟經營者施加處罰。
6.合規指南:為違規經濟經營者提供合規指南。
7.產品控制和信息交流:主管根據風險管理和成員國監管機構的決定,對進出歐盟市場的產品進行控制,并建立信息交流系統,實現監管機構、海關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8.定期評估:監測實施效果,并根據需要調整法規。
二、調查手段
1.風險分析法:評估強迫勞動風險,確定調查的重點產品和領域。
2.信息收集:通過信息交換系統收集相關信息,支持調查。
3.詢問經濟經:在調查的初步階段,向相關經濟經營者詢問其是否進行了盡職調查,以識別、預防和減輕強迫勞動風險。
4.實地檢查:在必要時進行實地檢查,以核實信息并獲取證據。
5.證據評估:對收集到的所有信息和證據進行評估,以確定產品是否違反了禁止強迫勞動的規定。
6.決策和處罰:根據評估結果,牽頭監管機構做出決定,禁止違規產品進入市場或出口,并對違規經濟經營者施加處罰。
7.信息交流與合作:建立信息交流系統,實現監管機構、主管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合作,以加強執法效果。
8.國際合作: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合作,交流信息,支持全球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