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一個由美國兩黨參議員組成的小組提出了《2019年假冒商品查封法》(CGSA)。這項立法旨在解決進口商品的假冒問題。CGSA將外觀設計專利納入海關邊境保護局(CBP)現有的針對商標和版權的知識產權執法機制中。基于CBP現有的知識產權執法方案,CGSA或將為美國外觀設計專利持有人提供相對較快的救濟和保護,此類保護與救濟與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排除令效果相同。
美國企業阻止侵權商品進口的方式主要有兩種:ITC調查和CBP的知識產權執法機制。
2019年12月5日,參議員卡西迪(Cassidy)、蒂利斯(Tillis)、孔斯(Coons)和廣野慶子(Mazie Hirono)提出CGSA。CGSA現已提交給參議院財政委員會。CGSA第二條對《1930年關稅法》第596(c)(2)(C)[《美國法典》第19編第1595a(c)(2)(C)條]進行了修訂,規定違反美國外觀設計權的進口商品應被扣押和沒收。該修訂將把現有的商標和版權登記方案延展至外觀設計專利。CBP可自主分析和扣押侵犯已登記美國外觀設計專利的進口商品。
但是,反對者稱CGSA難以實施,最大的阻礙之一是如何培訓海關人員使用所謂的“一般觀察員”測試來判斷特定商品是否侵犯外觀設計專利。該測試是一種視覺測試,與CBP目前針對版權侵權采用的“實質相似”測試相似。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產品的裝飾性設計而非功能要素。因此,反對者稱當一個外觀設計的功能部分使被檢查的商品與受專利保護的外觀設計看以來相似時,可能會產生侵權誤報。
然而,支持者指出,CBP官員已經使用實質相似測試來識別侵犯版權的產品。該測試也存在風險(例如基于一些不受版權保護的想法或版權作品的標準特征來判斷是否侵權)并且是對兩個創意作品的相似性的主觀評估。支持者認為,鑒于CBP擁有識別“實質性相似”產品的知識和經驗,再加上適當的培訓,海關官員會正確使用一般觀察員測試來識別侵犯已登記外觀設計專利的進口產品。
自2019年12月推出以來,美國國會在推進CGSA方面尚未取得明顯進展。